项目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移动医疗云签署服务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D96N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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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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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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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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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云签署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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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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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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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零纳税额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申报证明);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www.zfcg.sz.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资料。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出具声明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9、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7:22 至 2019年05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ebidding.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portal/html/index.html#page=main:user_guide)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七、其它补充事宜
深圳市儿童医院移动医疗云签署服务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901D96N1306)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儿童医院的委托,对深圳市儿童医院移动医疗云签署服务系统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1901D96N1306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移动医疗云签署服务系统招标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600,000.00元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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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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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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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云签署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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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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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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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期限:按采购人需求。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零纳税额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申报证明);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www.zfcg.sz.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9、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六、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0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portal/html/index.html#page=main:user_guide)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2、首次在国e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3、国e平台线上购买: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投标人自荐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上传以下附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登录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买”生成订单;
(c)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开评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请投标人付款前确认所下单的项目编号是否正确,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d)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4、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020-37860671/37860669,李先生020-37860665。
八、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5月16日14时30分00秒(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5月16日14时30分00秒
十一、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十二、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明勇、朱虹、傅思琪
电话:0755-82339856/82337260
传真:0755-8232256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邮编:518000
(二)采购人联系人:袁文勇
电话:0755-83009875
联系地址:深圳市儿童医院八楼信息科
邮编:51800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