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机构。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出具2015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4)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6)如所响应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的,须提供生产商或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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