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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磁振热治疗仪采购
2019-02-26 10:249
信息概况
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产品名称: 磁振热治疗仪
 数量:1
简要技术规格: *温度控制:四段以上温度控制切换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8 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应按规定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成功注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金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9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 2.10 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和/或其就该项目招标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提供)。 2.11 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需具备投标产品经营资格)。 2.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2.13投标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投标时提供)。 2.1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总代理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 2.15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资格,进口产品提供国内总代理相关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 2.16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 2.17 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和完税证明。 2.18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2.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合一)和合格投标人要求中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内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内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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