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0万以上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包段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0万以上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XCG-HN-181211
2.3 项目概况: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0万以上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相关部分);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交付验收使用;
2.7 交货地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8 设备需求、预算金额及标包划分;
包号
货物需求
层次
单价(万元)
数量
5包
快速脑干筛查仪
国产
29
1
注:本包段不接受2个及以上同一品牌的供应商报名,以报名先到者为准。供应商可就对本项目所有标包进行投标报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2 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4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进口设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其指定总代)及售后承诺书;
3.5 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3.6 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本包中为第一类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2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叉口向北300米鑫泉快捷酒店4楼405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
(1)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
(3)若为代理商(进口设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品牌、型号)及售后承诺书;
(4)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承诺书。
注: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提供2套。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